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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环洋股份IPO:经营业绩依赖单一产品 曾通过外部供应商转贷9400万
环洋股份IPO:经营业绩依赖单一产品 曾通过外部供应商转贷9400万日前,宁波环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洋股份”)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受理。环洋股份此次IPO拟公开发行不超过6800万股三亿体育,拟募集资金20亿元。招股书显示,环洋股份此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将用于“24万t/a环氧树脂一体化循环经济技术改造暨高盐废水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资料显示,环洋股份是一家专业从事环氧氯丙烷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环氧氯丙烷。除环氧氯丙烷以外,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系氧化钙、副产品氯化钙对外销售形成的收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获得国家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正在申请中的发明专利5项。依靠深厚的研发实力、强大的技术实力、丰富的行业经验、优异的产品质量、高效迅速的客户服务等优势,公司已成为下游环氧树脂行业主要生产企业巴陵石化、江苏三木、南亚电子、宏昌电子、国都化工等的直接或间接供应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润华投资直接持有公司59.97%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方福良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方福良、陈萍萍夫妇及其女儿方欣女士通过直接持股和间接控制润华投资、东港投资、宁波仁洋、宁波智洋、宁波信洋、宁波宏康等合伙企业,合计控制公司85.38%股份,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显示,环洋股份2017年至2020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54,074.81万元、80,578.25万元、112,914.26万元和75,628.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418.51万元、14,702.98万元、32,691.68万元和20,450.23万元。此外,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30.93%、29.76%、47.83%和41.77%,存在一定波动。环洋股份称,毛利率水平受环氧氯丙烷市场价格、市场价格、员工薪酬水平、产能利用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上述因素发生持续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环洋股份的客户主要为环氧树脂生产厂商及化工产品贸易商。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4.91%、83.10%、78.39%和74.82%。公司客户相对集中,主要原因包括两方面,一是公司的产能有限,在满足巴陵石化、宏昌电子、国都化工等直接客户的部分需求后,剩余产能有限,为赢得更广泛客户的认可、扩大品牌知名度、进一步开拓市场,公司常年与行业内主要贸易商保持稳定合作关系,将产品销往各大中型的下游客户;二是下游环氧树脂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
环洋股份主要从事环氧氯丙烷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环氧氯丙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35%、86.75%、94.57%和91.16%,占比较高。虽然公司一直积极布局碳三产业链,投资建设环氧树脂、氢氧化钙生产线,积极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整合,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环氧氯丙烷仍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如果环氧氯丙烷下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集中的产品类型有助于公司集中精力实现技术突破,增强公司在细分市场的竞争优势,但同时导致公司对下业需求依存度较高。未来若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技术变革淘汰了现有的技术和产品,而公司又未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布局、未能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或新产品不能获得客户认可,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2018年度,环洋股份为了满足银行受托支付要求,通过外部供应商扬州市向宏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转贷取得银行借款9,400万元。
上述转贷资金转回公司账户后,均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未用于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和用途。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银行已清偿完毕,不存在违约以及导致银行损失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因转贷行为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环洋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如环洋股份因为供应商提供银行贷
款资金走账通道的转贷事项而受到任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承担任何责任,最终的全部损失由其承担。
环洋股份表示,上述转贷情况对公司持续经营、偿债能力、流动性的影响程度较小,对公司内控有效性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相关内控制度,完善了关于借款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履行相关内控制度要求。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内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运行,不会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还存在资金拆借的情况。因日常经营资金需要,环洋股份向健丰钙业及科麟环保拆出资金未收取利息,科麟环保向聚合洋欣拆入资金未支付利息,健丰钙业于收购前与国丰钙业间资金拆借未收取或支付利息,收购后资金拆借行为按照同期短期借款利率收取或支付资金拆借利息。公司已于2020年9月30日完成上述资金拆借款项及资金拆借利息的清理。
环洋股份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已清理完毕,与关联方之间因资金拆借所产生的资金占用费已经结清,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间资金拆借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